今天是: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13日

0471-6920251

0471-3664877

0471-6960324

0471-6920457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节假日另行安排)

周六至周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休息 (节假日另行安排)

院内新闻

    二维码

    院内新闻 首页 - 院内新闻

    喜讯!我院多名专家获评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

    发表时间:2022-05-23 阅读次数:4245 文章字数:494 字体:A+ A- 【关闭】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及继承人的通知》。其中,我院牛兴东等21位中医药专家确定为第四批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我院李晓波等42位中医医师确定为第四批继承工作继承人。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将按照《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1〕14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的要求,保证完成三年临床(实践)带教任务。继承人将以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的方式,整理和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发展和创新我区中医药的学术思想。

    自治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将为我院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深厚、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对继承、发扬和创新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护濒临失传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医疗经验和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学术研究、传承与发展打下基础。





    (审核/闫龙 编辑/何萨楚日 供稿/科研科 雎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