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及继承人的通知》。其中,我院牛兴东等21位中医药专家确定为第四批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我院李晓波等42位中医医师确定为第四批继承工作继承人。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将按照《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1〕14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的要求,保证完成三年临床(实践)带教任务。继承人将以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的方式,整理和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发展和创新我区中医药的学术思想。
自治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将为我院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深厚、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对继承、发扬和创新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护濒临失传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医疗经验和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学术研究、传承与发展打下基础。
(审核/闫龙 编辑/何萨楚日 供稿/科研科 雎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