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合同护士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16-03-28 阅读次数:32278 文章字数:1005 字体:A+ A- 【关闭】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合同护士,简章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 招聘条件
1、 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责任心强。
2、 具有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女性(1986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三、 招聘职数
自主招聘合同护士10名。
四、 招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8:30至2016年4月1日17:30。报名人数以招聘护士1:4的比例报满40名为止。
2、 报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306房间。
3、 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16年4月6日14:30分。
2、 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六楼会议室。
3、 面试满分100分。
4、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评委评审打分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护理专业的相关知识,时间限制在5分钟之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 技能考核
1、 技能考试时间:2016年4月7日14:30分。
2、 技能考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六楼会议室。
3、 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4、 由招聘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52项护理技术操作,时间限制在6分钟之内。成绩现场公布。
(四) 公布成绩
1、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50%。
2、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医院招聘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五) 体检
1、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2、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 体检费用自理。
(六) 聘用
1、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及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一年。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 聘用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合同人员管理,聘用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合同人员标准执行。
3、 一年试用期满,医院进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五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人事科 0471--6920820
护理部 04716930398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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