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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医院党委专题研究公务接待问题

    发表时间:2017-05-22 阅读次数:11398 文章字数:493 字体:A+ A- 【关闭】

    本站讯(党办 彭建峰)2017年5月18日下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安排,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组、机关纪委督查组来我院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督查,详细查阅了我院2016年以来的财务账目。

    对此,我院党委高度重视,在督查结束后我院党委随即召开专党委会议对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了研究。会上党办主任彭建峰同志对督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办公室副主任刘军同志对我院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了汇报,财务科副科长张冬梅同志介绍了公务接待费的审核及账务处理工作。杨广源院长在会上要求:医院领导班子今后一定重视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接待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办公室、财务科要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工作及经费报销。伊乐泰书记强调:办公室、财务科、纪检部门要研究吃透公务接待政策,按规范标准执行公务接待工作。

    会上,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签定了《自治区卫计委系统干部不参与“一桌席”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