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2017年度招聘合同制药剂科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环节现已结束,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2017年度招聘合同制药剂科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 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行政楼302室)
二、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一)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参加并携带:
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岗位报考时《报名表》中填报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一寸彩色近照及报名表2份。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等影响应聘的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zyyy.com/)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
(五)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取得联系。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有问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八)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6920820、0471-6920524;资格复审监督电话:0471-6920251。
附: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2017年度招聘合同制药剂科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