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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表时间:2018-09-04 阅读次数:10852 文章字数:1676 字体:A+ A-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我院拟择优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1.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医院自筹资金
      3.服务周期: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具体时间应满足医院要求)
      4.入库单位数量:3家
      二、服务范围
      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货物、服务、工程等方面采购提供全程代理服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或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医院要求的情形,将被取消代理资格,重新公开遴选递补。
      三、对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资信良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履行合同。
      2.招标代理机构须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代理机构。(提供备案电子截图);国际招标代理能力(提供备案电子截图)
      3.持有《营业执照》,与公司营业执照相对应的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开户许可证》。
      4.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
      5.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7.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遴选响应单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且未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8.遴选响应单位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遴选响应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的截图加盖遴选响应单位公章;
      9.拥有专职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熟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专业招标组织及招标争议解决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师中级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10、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代理机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9月10日,逾期不再接收。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门诊楼6楼财务科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2)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招标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工资银行流水。
      (4)拟投入项目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5)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7)报名时遴选单位在提交“遴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中所述资料原件(要求为截图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视同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身份证);并同时提交一份加盖遴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如弄虚作假将拒绝其报名资格。(以上所有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联系方式:0471-6966241
      2.联 系 人:吕国军
      六、发布公告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网站官网(http://www.nmgzyy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