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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传达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通报的10起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

    发表时间:2019-09-23 阅读次数:11936 文章字数:243 字体:A+ A- 【关闭】

    本站讯(纪检监察室 李桂平)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9月1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函》(国卫办医函〔2019〕683号)中的10起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院党委班子成员、全院各科室主任、副主任,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持续营造依法执业、风清气正的医院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