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 第六届文明村镇、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及文明单位的决定》,我院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我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积极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对口帮扶共建活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活动的同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单位的文明程度,为打造祖国北疆最美靓丽风景线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获此殊荣,是全院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共同努力的结果。我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不断加强健康文化传播、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用文明之风推动全院健康向上的发展。(审核/彭建峰 闫龙 图文/党委办公室 闫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