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拟对近5年应收款项开展专项审计。主要内容为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应收医疗款、应收本院职工医药费等应收款项开展专项审计。具体工作内容有:通过梳理、复核、逐人逐项核对各类医保资金,查找账面余额与实际差异给出审计结论;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内控、管理等方面整改建议。完成时间: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投标人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具有与所投标项目审计方式相适应的审计经验,熟悉医院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自治区注协综合评级为4A以上的事务所。
(四)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没有因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等导致法定代表人被约谈、在以往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等情况。
二、报名及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及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方可在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财务科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一)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提供经财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提供自治区注协综合评级为4A以上的事务所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基附注)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医院审计业务等相关业绩证明;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
联 系 人:安丽荣
联系电话:0471-69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