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团青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在建功“十四五”、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系统团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23日,我院团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2022年度团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院团委副书记田春主持会议,各团支部书记、支委参会。
会上,田春副书记宣读了评选范围、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申报方法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同时,他要求各团支部书记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切实严格把握标准和程序,自下而上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拟推报人选。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树立宣传典型的过程,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最后,通过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最终确定我院先进团青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有为青年、青年贴心人、优秀志愿者等名额的评选人选,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系统团委。
(审核/闫龙 编辑/何萨楚日 供稿/党委办公室 侯利珍)